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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增补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要求
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补充30人,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标准确定层次。
三、应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国家民委批复公开招聘计划后,通过国家民委政府门户网、北方民族大学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发送电子邮件向学校人事处报名,也可持应聘简历和相关材料到学校各用人单位报名。
(四)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公布的人员招聘计划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就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心理健康、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评估,用人单位对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把关。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体检及考察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同时组织考察及档案审核。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在国家民委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审批及聘用
履行报批手续后,为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丛老师
电话:0951-2066814;0951-2068601(传真)
邮箱:bfmdrsc@nmu.edu.cn
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北方民族大学
2018年12月10日
2018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护士12人公告
宁医大总院2018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通知(护理第二批)
根据我院2018年用人需求和招录情况,现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
护士 12名
二、其他相关要求
1、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3、出生日期为1993年1月1日后,男女不限。
4、有三甲医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总体安排,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报名方式:填写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及[宁医大总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确认无误后发送至邮箱nyfyrsczp@126.com(请勿发送压缩或打包文件,直接发word、excel格式,文件名为应聘者的姓名+专业!);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等办法进行。现场确认、考核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组织人事处网站。
咨询电话: 674-6027 王老师
2018宁夏同心县选聘政务公开监督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务公开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全县“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媒体人士、群众代表等,共计10人。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了解、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年龄在18岁以上。
三、聘期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每届二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同心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二)监督各单位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等公开情况;
(三)监督各单位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四)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五)监督公开渠道是否畅通,申请公开事项是否按要求答复。
五、政务公开监督员的权利
(一)对全县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明查暗访;
(二)参加政务公开有关会议;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与政务公开被考核单位的考核评议。
六、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义务
(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二)积极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向公众宣传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规定;
(四)每年年中和年末提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七、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名单公示、正式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填写《同心县基层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tongxin.gov.cn/xwzx/gsgg/),填报完毕后发送电子邮件至txzfzwgk@163.com。报名时间截止 2018年12月21日18:00。
(二)资格审核。县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人员范围。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所在社区、企业或单位盖章后的《同心县基层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1份;
3. 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审核资料可报送或邮寄至行政中心326办公室。
(三)名单公示。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选,上报同心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同心县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咨询电话:0953—8637408
2018宁夏灵武市招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13人公告
为加强民政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考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13名,详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灵武市及各乡镇常住户籍(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热衷社会救助事业;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社会工作者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4.有社会救助工作经历或者持有社会工作师证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3)近期半身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一寸照片5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有社会救助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填写《应聘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西平东路东苑小区北门东侧,联系电话:0951-4679486。
3.资格审查:凡参加报考者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除报考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的入户核查员外,报考其他乡镇入户核查员职位的,一律按照户籍所在乡镇报考相应职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科目:民政社会救助类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
2.笔试分值为100分。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2日后公布成绩。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公布。
6.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工资待遇按照灵武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含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委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五)本公告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1—467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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